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为躲避骑车人致使乘客受伤谁担责

为躲避骑车人致使乘客受伤谁担责?对于乘客来说是司机直接担责的,乘客可以直接向公交车司机索赔,但公交车司机事后可以向违章的行人追偿。一般来说。乘客坐车受伤,往往是因为司机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如公交车司机急刹车、第三人撞车等等。这时,乘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司机方赔偿,或要求第三人赔偿,但实践中,要是损伤严重或由司机原因导致损伤的,乘客往往都会要求司机方赔偿。因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乘客与司机方是存在客运合同的,不管乘客是付费上车,还是司机方自愿免费让乘客上车,自乘客上车后,司机方就需要在运输途中保障乘客的安全,将乘客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如果在此途中乘客受伤的,司机方就需要违约,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过错大小赔偿乘客的损失。例如,一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因急刹车而受伤,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等,在这些情况下司机方都须承担责任。一般来说,是私家车的,由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是“公车”的,由所属的公司或工作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生活中乘公交车时因突然刹车而受伤的谁来担责?1、从《合同法》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公交车司机急刹车,乘客本身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所以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2、从《侵权法》角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责任的情况之下,两者属于共同侵权,乘客可以要求行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行人和公交公司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的解决思路基本同乘客能否要求行人和司机要求赔偿责任一致,但是我认为值得指出的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私家车和公交车司机均需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之下,若受伤乘客与私家车和公交车司机在协商赔偿未果,受伤乘客可将私家车以及公交公司的车主以及相应的保险公司都列为被告,这样的诉讼方式,有利于受伤乘客的索赔。如果确认该骑车人自己是违章的,但是,公交车司机为了不撞到该骑车人不得已的必须要进行躲避,其实,公交车司机赔偿给乘客而给自身造成的所有损失,在法律上都可以要求该骑车人在赔偿给公交车司机的。这种在意外伤害事故当中涉及到三方人员利益的纠纷,也建议公交车司机可以先报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承担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承担方式是什么事实上,项目工程的投入和产出以及所带来的利益都应该是成正比的,而不论发展到什么样的时代,工程质量都是建筑......


·被摩托车追尾怎么索赔
      先要经过交警部门做责任认定,划分责任之后,再去做个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


·鹤壁土地使用证新规主要是什么
      鹤壁土地使用证新规主要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是:完善土地征收政策,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


·购车提前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购车提前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有哪些车贷提前还款违约金的算法大概有两种:补交一个月的利息为违约金;按余款的千分比计算出违约金。按余款的千分比计算较......


·一、法律规定离婚夫妻财产平分吗?
      一、法律规定离婚夫妻财产平分吗?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


·商标续展时间一般是多久?
      商标续展时间一般是多久?商标权人可以在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前,向商标管理局申请进行商标续展。那么商标续展时间一般要多久呢?晚一天获得续展,可能就......


·起诉离婚房屋拍卖多久?
      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增加相应的离婚上的问题也在不断的发生,离婚房产就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当你无法进行偿还的时候,贷方就会按照规定起诉到法院要求拍......


·对于欠债被起诉要坐牢吗?
      对于欠债被起诉要坐牢吗?一、对于欠债被起诉要坐牢吗?《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一、闲置土地的定义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


·公司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计提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计提方式是怎样的?一、债券利息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