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段婚姻如果当事人都没有什么激情了

一段婚姻如果当事人都没有什么激情了,往往最终都是走向离婚。而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在外面乱搞,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自然乱搞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关于离婚,其实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是有大量的条文规定,主要涉及到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条件、离婚的程序等等方面。下面本站我们就来为您简要说一些我国关于离婚的一些规定。离婚新规定有哪些(一)、离婚方式《民法典》第1076条、第1079条中规定了,我国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也就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协议离婚要求夫妻自愿并且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了一致,之后申请离婚登记的,才有可能发给离婚证。而诉讼离婚则是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的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实践中,夫妻通过哪种方式离婚,法律上面没有规定,但往往大多数夫妻会优先选择协议方式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那么才会考虑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离婚条件1、协议离婚的条件相对要简单一些,只需要夫妻都属于自愿离婚,同时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了一致就行。不过此时要注意,如果一方在结婚之后因为一些意外原因,而变成了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则此时就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即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2、诉讼离婚中又分为了调解离婚与判决离婚。其中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官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夫妻离婚。所以说,即使去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最终也不一定就绝对能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民法典》中规定的诉讼离婚条件,就包括了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存在同居行为、有家庭暴力行为等等。(三)、离婚程序离婚程序也就是离婚手续,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自然程序上面的要求也不同。具体各位可以参考这篇文章。现实中,可能存在那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实际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此时要么属于事实婚姻要么就会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其中,同居关系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自然男女也就谈不上“离婚”。若需要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则只能双方协商解除,以此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的,往往不会得到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著作权可以用来做债务的担保吗?
      著作权可以用来做债务的担保吗?一、著作权是否可以作为债的担保?著作权可以用来作为债的担保,因为著作财产权的可转让性。著作权作为债的担保的......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


·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款有哪些一、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款有哪些《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


·打架斗殴如何判刑?
      打架斗殴是在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不仅扰乱社会治安,而且给他人造成身体或者身心的伤害。程度严重的话还会触犯刑法。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打架斗殴如何......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来自于父母的爱。这种爱不会随着时间的消失而不存在,也不会因为任何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即使父母已......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2、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


·工伤认定流程及最新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流程及最新赔偿标准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


·关于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原则是什么
      关于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


·名誉权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名誉权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一、名誉权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1、被侵害的对象指向特定,即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2、实施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


·他项权利不能登记抵押权吗
      在法律意义上来讲人们对自己所拥有的不动产和动产都是享有各种权利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还有其他的权利,这里其他的权利就是指的他项权利。他项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