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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哪些情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民政部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监护人有七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个严重侵害孩子权益、没有资格再教育孩子的人,你再让他带孩子,将来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撤销监护人程序,就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说,《意见》根据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列举了七种严重情形,被申请人有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 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 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 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 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 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 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被剥夺或限制子女监护权咋办
  
  子女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该怎么办,如何处理?虽然我国法律对子女监护权做了规定,但是在《婚姻法》层面并没有明确完善的规定,这是法律的一大缺失。
  
  从以上面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这说明,如果想挽救自己对子女犯下的错,重获子女的爱,也只有通过改观自己,不要做伤害子女的事情。
  
  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子女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协商,看看能否获得谅解,如果不能,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判决来重获对子女的监护权,当然,前提是想要获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必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
  
  总的说来,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丧失抚养权的一方未必也丧失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
  
  另外,监护人并不都是应对被监护人尽抚养义务的人。例如,父母作为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有的情况下,监护人并不是抚养人。实际上,只有当监护人同时又是抚养人时,他对被监护人才既要尽抚养义务,也要承担监护责任。因而,不能把监护责任与抚养义务混为一谈。
  
  监护权与抚养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虽然在夫妻离婚之后肯定会有一方没有获得抚养权,但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还是在的。只不过,由于实际是对方在照顾子女,因而很多时候监护权的行使也主要有对方来行使。而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也明确规定可以剥夺亲生父母的监护权,上文中有所介绍,您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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