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县医学会能鉴定医疗事故吗

县医学会能鉴定医疗事故吗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二、鉴定要求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在我国的医疗事故中,相关的鉴定机构只能够由相关的市一级的医学会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相关的县一级的医学会不能够进行相应的鉴定,不符合我国的相关鉴定规定。当事人在办理时,一定要按照我国的要求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一、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
      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一、有朋友借一百要不要打借条?借一百原则上也应该写借条,规范的个人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


·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


·非全日制度用工备案一定要进行吗?
      非全日制度用工备案一定要进行吗?一、非全日制度用工备案一定要进行吗?不一定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需要备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一、不能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吗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吗?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吗很多夫妻都认为房产证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就一定能够分得一半房......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们的居住环境也被各种污染所伤害,当然,还有对人体的伤害更为严重。我们为您就环境......


·建筑工程索赔条件包含哪些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


·财产保全被告多久会知道?
      财产保全被告多久会知道?财产保全被告多久会知道就要取决于多久受理申请者的请求,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的时候,法......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来执行
      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司法审判的时候,审判的结果是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该行为人所犯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甚至可以......


·监护人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
      监护人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现在很多年轻都成家并且有了孩子,那么有了孩子就多了一个身份,那就是监护人,但很多人都不知道监护人有什么用,而且也不......


·土地属不属于遗产,能继承吗?
      一、土地属不属于遗产,能继承吗?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实行土地公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