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他项权证几几年开始的

他项权证几几年开始的?他项权证2015年3月1日正式出台并实施,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同步颁发,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线试运行。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补办的过程如下:1、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2、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3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二、办理所需材料提交的材料:他项权利设定登记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 房屋他项权证书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办事程序:他项权利设定登记1、受理2、审核3、发证。我们国家任何一个法律上的颁布都是有时间规定的,才颁布之后的一段时间,可是开始具体实施,当法律具体颁布实施之后,他肯定是需要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人当然都不能够违反,我们国家的他项权证是,3月份开始颁布实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哪些时候鉴定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容易混淆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两个概念。许多人将两者都称为工伤鉴定。事实上,两者都称为工伤是不准确的,极易给工伤保护过程带......


·房屋买卖能否约定管辖
      房屋买卖能否约定管辖?在发生房屋买卖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时候,首先就要了解这个问题,不然当事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法律是如何......


·同居期间的房产怎么分割
      男女在同居期间不仅会有金钱方面的纠葛,为了双方的生活,在此期间还有可能购房。但由于此时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是不能以夫妻名义购房的。......


·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 在我国可能办理过民间借贷的朋
      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在我国可能办理过民间借贷的朋友都知道,如果抵押物是属于自己的房产的话,那么,正常情况下都是应该要办理他项权证的......


·一、酒驾和醉驾的区别标准是什么?
      一、酒驾和醉驾的区别标准是什么?酒驾和醉驾的区别标准是: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


·商标公告期侵权吗?
      商标公告期侵权吗侵权,如果处于公告期的商标,别人使用会存在侵权。如果是自己使用就不会造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救济手段是什么?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救济手段是什么?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


·一般公司法人变更原因是什么?
      一般公司法人变更原因是什么?1、为了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


·商标侵权执行哪条法律规定?
      商标侵权执行哪条法律规定?商标侵权案件常用法条有商标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明确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和判决情况进行了......


·对于虚假诉讼怎么处罚判刑
      对于虚假诉讼怎么处罚判刑犯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房地产纠纷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纠纷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房地产纠纷办案流程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