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基于劳动者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存在一些误解,本文为您详细讲述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
  
  
  的确,和原规定相比较,新规定明显放宽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原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首先,新规定不再强调“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随着工时制度和运输工具的多样化,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的立体化,从业人员在上下班时间和路线的选择上,有了越来越多的弹性空间。其实,尽管新规定不再强调“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但“上下班途中”本身就意味着时间和路线上的限制。
  
  
  其次,新规定不再强调“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原规定从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新规定按照“工伤者无过错”的国际惯例,取消了以上的责任限制。即使从业人员发生本人责任或者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并不影响其工伤的认定及其工伤待遇的享受。
  
  
  但是,《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据此,无证驾驶、醉酒、故意卧轨撞车等造成事故伤害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三,新规定不再强调“道路交通”。这里的“道路”,在《交通安全法》中也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新规定取消了以上限制,也可避免一些争议。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虽然新规定明显放宽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但是仍然保留了一个重要的实质性条件,即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如果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是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或者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的,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又该如何界定: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根据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轻便摩托车等属于机动车管理的范围,助动车等则属于非机动车管理的范围。
  
  
  另外,还需提醒您注意的是,新规定虽然保留了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不重复支付的原则,但是根据原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然后再按规定进行工伤补偿;而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机动车事故或者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引起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期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在获得机动车事故等民事赔偿后,再予以相应偿还。应当说,新规定在操作上更具人性化,保证了从业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在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有很多的争论,但是我国也是出了专门制定的办法,只要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而且主要责任不在于自己,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不过很多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因为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法也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仲裁裁决立执行案需要什么材料
      仲裁裁决立执行案需要什么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


·对协助组织卖淫怎么认定
      对协助组织卖淫怎么认定?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受他人蒙骗,根本不知自己的行为是......


·离异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近些年来,爱情的保鲜时间越来越短,有些通过寻找新的激情让感情延续,但有些却走向婚姻的尽头,最终离婚,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以......


·入室抢劫量刑是什么,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和平年代,但是社会仍有很多不安定的因素的产生。比如盗窃,抢劫,相对严重的还有入室抢劫。我们都在疑惑,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然后进行城区的改造以促进城市的发展。上海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当然也存在征......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无论是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若想得到法律的救济的,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民......


·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
      一、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


·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
      欠条丢了怎么向对方要钱1、对于丢失欠条的情况,你也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如果......


·起诉公安局行政起诉书怎么写?
      行政起诉书怎么写?起诉行政起诉书的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


·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起诉离婚
      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


·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有哪些
      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有哪些?针对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的情况,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也对常见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宣传,故而人们对于常见的犯罪方式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