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看守、监狱管理权时违法给无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区别为: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
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申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5、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6、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国家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公民人身财产发生损坏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和司法赔偿有共同之处,但是也有一定区别,主要表现性质、承担赔偿方式及赔偿基础不同。申请国家赔偿,应该准备充分的材料,在侵害发生两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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