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车子被撞误工费谁来付

车子被撞误工费谁来付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二、被车撞了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车子被撞后误工费的赔偿相关细节,根据劳动法中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条例,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以误工日期与当事人的实际平均日工资的乘积,作为误工费的实际赔偿额。赔偿方是由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责任方来支付这笔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在平日的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不正规的产品,这些产品外包装可能与正品相差无几,但实际质量却相差甚远,我们称......


·民事诉讼败诉方律师费怎么承担?
      民事诉讼败诉方律师费怎么承担?如今我国民事诉讼案件十分普遍,而律师这一群体也逐渐庞大起来。但一场官司中,总是一方赢,另一方就是输。民、商事......


·借条有别的字还有效吗?
      借条有别的字还有效吗?如果双方对这个借条没有争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存在争议就没有法律效力,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解决。《关于人民法......


·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罪多少年
      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罪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我国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主要......


·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受伤能否 认定为工伤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一般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者违法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


·卖房子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吗?
      卖房子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吗?目前,可以说发展最迅猛的仍然是房地产行业。成为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卖房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卖房并不是一件轻易的事......


·民事诉讼上诉未果会有何后果?
      民事诉讼上诉未果会有何后果?日常生活中,您如果遇到纠纷协商解决不了,都会诉诸法律。现在您的法律意识都很强,所以对于民事诉讼您还是应该了解一......


·判决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吗?
      一、判决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吗?1、判决离婚并不一定就涉及财产分割,这是由于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


·在我国意定监护协议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在我国意定监护协议可以单方面撤销吗?1、在我国意定监护协议不可以单方面撤销,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


·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包括哪些(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