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南京是否会有租售同权的政策?

一、南京是否会有租售同权的政策?南京可能会有租售同权的政策。实际上,在成为国家试点城市之前,南京已经成为江苏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今年江苏省制定下发《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城市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政府的租赁机构主要是公租房房源的租赁,市场机构则着力市场房源的租赁,这有利于让城镇居民家庭更自由地进行租买选择,可以更好地满足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收入不高群体的住房问题,提升城镇化质量。第一个试点公布城市7月17日,在广州市政府官网上,发布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向全国宣布:租售同权!在广州,不管是承租人子女,还是学区房子女,统统就近入学,享受同等权利!重点内容一:扶持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到2020年,采用一切方法,抢占一切先机,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二:做大租赁供应市场,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通通按居民标准执行;鼓励城中村做好安防,统一出租。三:减税,通通减税,只要干租赁就减税!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必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四:做大租赁需求市场,租售同权!广州正式宣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赁同权。五: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凡是租赁提取公积金,从以前每月提取不超过上年度平均月工资的60%,提高到80%。综上所述,南京作为江苏省发展较为快速的城市也的确存在于其他较大城市经济相比较的实力,而在当地存在的许多资源向购房者倾斜的情况也是比较严重的,为了保证公民能够实现平等的权利也必然会在南京逐步开始实行租售同权的政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


·工程质保期重新起算时间是什么?
      工程质保期重新起算时间是什么?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非常重视,因为在实践中我国也出现过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造成了严重的人员......


·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关于物权请求权的吗
      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关于物权请求权的吗?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这是因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权利。如你列举的:“有权请......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婚前房产公证是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的明确公......


·汽车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汽车肇事逃逸怎么认定?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要怎么写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要怎么写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要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等......


·交通事故车损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经过专业维修后外观恢复并可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而使车辆价值有所降低......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不知道是为了追逐潮流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得不在乎家庭,越来越多的人都把离婚当作是一件小事,不以为然,认为离婚只要个人同意就可以直接离......


·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后意味着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


·股权转让协议质押条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质押条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1、现行法律对于质押标的物的规定《担保法》第75条第2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


·建户房屋欠钱不还好怎么办?
      建户房屋欠钱不还好怎么办?建户房屋欠钱不还欠钱的一方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以及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如下:(一)和解法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