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最高法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最高法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三、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四、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要知道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问题。在我国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这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职人员判缓刑可以保留公职吗?
      缓刑是指缓量刑,即法院暂时不执行所判决的刑法,在缓刑期间考察罪犯的表现再决定是否执行判决。而公职人员是通过严格的考试才能进入事业单位或政府机......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解除条件是什么?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解除条件是什么?一、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


·分居后买的房怎么分
      分居是夫妻关系不和的写照,在分居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纠纷,比如分居后买的房怎么办,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的法律知识。......


·对于电瓶车酒驾要拘留吗?
      对于电瓶车酒驾要拘留吗?电瓶车酒驾没有规定要拘留,但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


·如何签署房屋租赁转让协议?
      我们手头有闲置房屋的话,为了获取一定收益,可以将房屋转租出去,这时候需要同承租方签署一份房屋转租协议。这份协议对我们非常重要,如果对方中途退......


·动产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在大多数情况下,房产分割都涉及到产权的变更。双方在办好离婚手续后,应该及时的到当地住房管理部门办......


·工伤鉴定通知书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国家既然制定的有工伤鉴定的相关法规,那么在工伤鉴定的时候,就必须要在国家规定的时间之内出具工伤鉴定的结论书。并且其实员工和用人单位也比较关注......


·目前,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越来越多的受到大家普遍的关注。环境污染
      目前,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越来越多的受到您普遍的关注。环境污染可以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那么他们分别有哪些损害?下文介......


·外资企业注册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外资企业注册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第一步:名称核准负责的部门是:工商局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指定......


·处理违章有时间限制吗?
      处理违章有时间限制吗?处理违章有时间限制,对于现场违章罚款期限是十五日,电子眼抓拍无处罚期限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