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举报信开设赌场,需要怎样判罚


  一、举报信开设赌场,需要怎样判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在我国相关的公民如发现有开设赌场的,我国的相关司法部门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相关的处罚。我国对这类组织的赌博人处以3年以上刑期不等的处罚。维护我国合法的社会安定,我国对这类的犯罪行为积极的进行治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设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设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公司设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机械设......


·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


·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


·挪用供应商货款不还改怎么办?
      挪用供应商货款不还改怎么办?一、挪用供应商货款不还改怎么办?是可以起诉要求归还。挪用货款属于侵犯公司财产行为,数额较少的,予以批评教育......


·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应返还订金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购买商品房,但他们不知道开发商为什么让他们交纳订金,更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应返还订金。开发商让购房者交纳订金是因为开发商......


·汽车划痕险第4年能交吗?
      很多的时候车主在开车很容易造成车身的划痕,当然,在购买新车的时候除了要购买交强险之外还可以自己购买一些商业的保险,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可以减少自......


·犯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几年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行为。(一)......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怎么认定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怎么认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


·中型企业最高注册资本是否有限制?
      中型企业最高注册资本是否有限制?中型企业最高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法制当中,对于一些特殊的企业来说,是需要有一个最低的注册资本的要求,因为注册......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诉讼提起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诉讼提起的情形包括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