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非婚生子女处罚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处罚是什么?非婚生子女处罚是: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什么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父亲和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这种行为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总体上受到道德的谴责,会产生流言蜚语、父母责骂、亲人不理解。三、非婚生子女能否获得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 25 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该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l)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非婚生的子女属于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需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金额需要按照当地的要求缴纳。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与非婚生的子女人口数还有很大关系,并且接到缴费通知后一定要及时缴纳,不要产生滞纳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追讨借款的风险包括哪些
      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个人之间借款的不规范往往导致追......


·违法发放贷款罪单位犯罪判决是怎样的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单位犯罪判决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


·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1、婚前财产形态变化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或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是不是要举证?
      您都知道在诉讼活动进行的过程当中都需要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所以证据对于任何诉讼程序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民事诉讼的举证过程......


·民法总则中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是最新颁布的关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人们的行为都需要遵守民事法规的规范。在日常是中,民间借贷的情......


·偷盗未遂怎么判刑
      偷盗未遂怎么判刑?一、偷盗未遂怎么判刑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盗窃既有既遂,又有......


·一、交通事故人伤定责前可以要求获得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定责前可以要求获得赔偿金吗?交通事故人伤定责前不可以要求获得赔偿金,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


·在租房子的期间
      在租房子的期间,房子的主人还有租房子的人都有可能出现违背当初约定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可能会使违背约定的这一方伤害到另一方的某一方面的权益,那么......


·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合同终止的条件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


·公司解除高管职务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了么?
      一些大型公司人浮于事,一些公司高管无法胜任相关职位,于是公司董事会对其解除职务。这里可能很多人会问,公司解除高管职务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了么?如......


·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