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一、员工多少天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员工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中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如果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的要求,那么可以以劳动合同中要求的期限为准。法律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员工无故旷工离职进行处罚。
  
  二、多久不上班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对于单位来说,员工准时到岗工作,是双方在产生雇佣关系时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如果员工无故旷工导致工作没有交接极有可能造成公司的损失,因此劳动法对无故旷工者进行辞退的处罚结果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相应规定,也可以按照合同中的期限执行,单位不必承担任何经济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有经济来源抚养费怎么给?
      没有经济来源抚养费怎么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


·员工被辞退是否可以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员工被辞退是否可以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运输毒品7公斤判几年
      非法运输毒品罪的量刑,需要结合毒品的具体种类、数量、犯罪情节、是否悔过来综合判定,不同种类毒品的量刑标准不一样。运输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意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1、申请的专利名称一定要简洁、能够精准表达出申请人想要保护的主题名称,不能带有含非技术、笼统的文字,表达要控制在25个字......


·民法总则关于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收养关系解除条件: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
      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公安机关具有通缉权,通缉以发布通缉令进行。通缉的对象必须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这里既包括具备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


·什么是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章程范本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章程范本需要多少股东同意?一、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章程范本需要多少股东同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金的程序: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有哪些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的,通常这种劳动合同当中是不会具体约定劳动时间的。而要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有......


·不做传销了会被追究吗
      看具体情况定,要看当事人是传销的受害者还是组织领导者。如果仅是受害者,法律不再追究其责任。如果是传销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间......


·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 一、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
      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一、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___作品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