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拥有抚养权意味着拥有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监护权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其中包括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还包括了一些人身权利及被监护人的财产处置等权利。严格来讲,抚养权与监护权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权利,我们在正文中详细说明。二、监护和抚养权的区别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1. 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在争取孩子抚养费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另外,《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三、监护人的含义是什么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和拥有抚养权人在本质上还是有区别的,监护人不一定有抚养权,但是有抚养权的人一定有监护权。监护权不会随着夫妻之间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相反,如果因夫妻双方离婚而没有履行监护权,另一方有权起诉要求其履行监护权,必要时还会被处以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上市公司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上市公司对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上市公司对注册资本要求主要是新三板500万以上,创业板5000万以上。1.《公司法》......


·法医临床鉴定涉及哪些鉴定内容?
      法医临床鉴定是通过理论知识和技术支持从而对一些和法律有关的问题做出鉴定以便对案件进展起到可靠的效果。那么,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是涉及到哪些方面的......


·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
      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一、离婚协议债务个人承担可以吗?可以,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后怎样销售?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后怎样销售?一、基金公司收购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基本条件1、资金类别:私募地产基金公司资金;2、项目地理位置:位于北京、上海、广......


·文字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文字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一、文字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文字作品的保护期限主要是: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


·盗窃罪的犯罪预备手段都有哪些?
      一、盗窃罪的犯罪预备手段都有哪些?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


·上班期间脚崴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脚崴伤了算不算工伤?上班期间脚崴伤一般不算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老人的遗嘱成立有什么条件
      遗嘱成立的必备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如果遇到一些纠纷是可以寻求法院的救济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发生纠......


·一般夫妻两套房怎么立遗嘱
      一般夫妻两套房怎么立遗嘱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我与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