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20年工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20年工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20年工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辞退员工怎样赔偿?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上文,我们可知如果是单位辞退合同期内的员工,是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的。这个损失是有固定规定的,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工龄越久,可以获得赔偿就越多,但是有上限的。如果有其他情况,建议您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争取和平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新婚姻法一方全额买房加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
      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一、工伤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


·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


·对部分遗产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对部分遗产放弃继承权可以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关于适用〈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伪造、擅自制......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


·抽逃出资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抽逃出资的司法认定是什么?抽逃出资的司法认定是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


·实践中起诉离婚状怎么写?
      离婚诉讼程序可以说是通过起诉离婚状启动的,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同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离婚状。那您知道这个起诉......


·贩毒十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贩毒十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贩毒十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贩毒十克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贩毒十克量刑标准是将会被判......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导致离婚的,其行为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民间借贷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新规定是怎样的民间借贷大多数时候都是指私人之间的借贷,而这里面也就包括了高利贷的情况。相信您都清楚,高利贷在我国其实是不受保护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