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倒闭工厂怎么处理

倒闭工厂怎么处理 一、公司破产清算法律规定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
  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四)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以上就是倒闭工厂怎么处理的具体方法。在企业破产的过程中,破产清算是一个重要的步骤,一定要按照法律规范,认真清算相关的债权债务,完整地处理企业注销程序,避免日后的纠纷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


·一、受公司强迫致员工未办理离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受公司强迫致员工未办理离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从之前文章的介绍中我们得知,小产权房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但由
      从之前文章的介绍中我们得知,小产权房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但由于价格低廉,因此近年来受到了人们的追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小产权房能不能......


·个人犯行贿罪既遂严重吗?
      一、个人犯行贿罪既遂严重吗?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作期限等内容,具体来讲,签订的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


·首次购房证明怎么开
      我国对首次购房的购房者有很多优惠政策。购房者只要去相关部门开具首次购房证明,就可以享受首次购房优惠政策。到底优惠政策有什么?如果是第一次去买房......


·只要是骨折就能评上工伤等级吗
      一、只要是骨折就能评上工伤等级吗1.工伤只要是骨折就能上伤残10级,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2.最轻的手指骨折基本都能上10级;3.如果骨......


·农村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怎么写
      一、农村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我叫?????????,男,?????????年?????????月?????????日出生,现年?????????岁,系本村村民,因家......


·青少年教育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
      青少年教育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心智尚未成熟的他们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误入歧途,进而触犯法律。有时候就会有不予行政处罚监护人加以管教的说法。这个说......


·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决定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般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都有哪些 判处死缓后会有什么结果
      虽然缓刑与死缓都有一个缓,但在司法实务中具体的意义可不一样。其中缓刑一般是对那种犯罪不是很重的罪犯作出的,而死缓针对的是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