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故意伤害致人损伤的赔偿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故意伤害即使是致人轻微伤,也是会受到处罚,但是这个处罚不是刑事处罚,而应该是治安处罚。自然处罚的依据也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若是故意伤害情节轻微的,一般可以给予行为人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或者给予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外汇金融诈骗怎么判刑
      首先来说,诈骗公有财物或者是四个财务的价值达到了3000元到1万元以上的,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较大。如果是在3万元到1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被认为是数......


·法律保护的利息一般是多少
      法律保护的利息一般是多少一、法律保护的利息一般是多少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


·赠与撤销权的时效,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吗?
      赠与撤销权的时效,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吗?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示期限一般是多久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示期限一般是多久?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


·一、夫妻双方离婚诉讼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夫妻双方离婚诉讼不分割财产可以吗?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


·刑法单位犯罪哪条规定只处罚个人?
      单位犯罪主要是为了公司、单位等利益而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上有许多关于单位犯罪的法律条文。同时我国对单位......


·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其实也就是一方违约后对另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只不过此时的违约责任是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进行的。那么这个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是如......


·商标注册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是什么意思?现在社会上不管是商品还是服务,都有自己的品牌。我们在消费的时候也会优先考虑商品的牌子,而这个牌子就是代表着它的自有商标......


·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
      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一、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吗?侵权责任诉讼利息可以主张,虽然并没有明确利息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但......


·中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中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


·怎样判定遗嘱是否有效
      怎样判定遗嘱是否有效判定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