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安办案程序规定

公安办案程序规定公安办案程序规定都有什么呢
  1、职权《刑事诉讼法》(下同)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管辖第18条第1款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强制措施
  (一)传唤、拘传第117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刑事拘留第80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84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89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逮捕第79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第85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92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四)取保候审第65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一般来说,公安办案都是按照法律制定的程序和流程来办得。对于公安来说,这些法律条例更像是规范他们办案的严格条件。使得他们能够快速找到破案的关键点。公安办案程序和规定的意义也在于这。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脸部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可能您一不小心就会遭受工伤,如果自己意外的遭受了工伤,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到专门的鉴定......


·民法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一、民法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


·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
      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和联系?人们在生活中会遇到众多请求,有时候总会拒绝或应允其中一些。在法律上也有拒绝和应允相关的权利。这就是抗辩权与抗辩。什......


·一、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能否获赔?
      一、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能否获赔?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可以获得赔偿,加班换调休一赔一是合理的,时间对等调休不违法,但是需要进行赔偿。一......


·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有什么区别?
      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有什么区别?一、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劳动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监察的工作机构......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了什么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了什么一、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了什么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商业车险险种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险种包括哪些?一、概述汽车保险总共分为基本险种和附加险种两个大类别,这里要注意的是,附加险不可独立投保。其中基本险种又分为交强险和......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后续费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后续费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轻微伤后续费到处理是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


·网络金融诈骗有哪些常见的手段
      网络金融诈骗的性质要比一般的网络诈骗恶劣的多,因为所谓的金融诈骗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我国金融界的正常管理秩序。而且网络金融诈骗一旦得逞,不......


·借钱700不还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不会立案。欠钱不还只是属于民间的借贷纠纷,债权人可以保留具体的证据,经努力催讨无效之后,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只是10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