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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进行著作权转让的,通常是将其中的财产性专利做出转让。此时,在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著作权转让合同。那么您知道这个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转让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履行著作权转让合同要注意什么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在许可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
  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就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来看,主要的就是上述六方面,而要是当事人之间还有其他的约定,那么也是可以一并写入转让合同当中的。不过需要注意,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避免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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