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出车祸保险公司全赔吗?

出车祸保险公司全赔吗?并不一定会全赔,但交强险限额赔偿后,可以在无责的情况下由商业保险赔偿。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对伤员进行救治,至于保险赔偿的情况,国家在法律层面上有明确规定,另外对于保险公司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也是非常明确的,如果对相关赔偿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
      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一、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有用吗?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满足满定条件就有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


·晕倒抢救48小时以上算不算工伤?
      晕倒抢救48小时以上算不算工伤?如果劳动者抢救超过48小时后就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超过48个小时抢救死亡的,属于非因公死亡,劳动者的亲属可以要求用......


·合伙人股权转让协议该怎么写?
      合伙人股权转让协议该怎么写?公司的类型从大的角度来说分为有限责任制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其实公司的类型还包括其他组织形式,例如说合伙企业。......


·有权提起公诉的机关是哪个机关
      有权提起公诉的机关是哪个机关?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


·四川侵占罪量刑标准
      侵占罪及其量刑规定侵占罪,他指的是对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埋藏物,并且数额较大,还拒不返还的行为这种犯罪。《刑法》第270条中规定,非法占有......


·刑法总则犯罪未遂是怎么处罚的?
      刑法总则犯罪未遂是怎么处罚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


·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会遇到两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一个是财产分割,而另一个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究竟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关于这个问题......


·租赁房子需要注意什么1
      租赁房子需要注意什么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


·公司变相逼迫孕妇辞职,该怎么办?
      公司变相逼迫孕妇辞职,该怎么办1、怀孕女职工主要主动辞职还是公司主动辞退不是一回事,两者的相应处理也不同。2、单位如果想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一、最新购房政策内容是什么?
      一、最新购房政策内容是什么?最新购房政策内容主要是:1、限购,限制房价过快上涨当前一、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幅度较大,需要加快推进......


·道路上的车辆增多
      道路上的车辆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安全问题,所以道路交通法就越来越严格,但是还是避免不了交通事故,那么多少岁在处理交通事故有没有误工费?其实在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