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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疤痕不明显工伤算不算

劳动者的疤痕不明显工伤算不算
  
  一、劳动者的疤痕不明显工伤算不算
  
  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工伤事故来进行赔偿处理,但如果不符合工伤的那么即使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也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疤痕算不算工伤应当根据形成的原因来认定,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工作理由的,产生的伤害可以按照工伤鉴定。鉴定时递交工伤鉴定申请证明,按照这类鉴定报告要求这类劳动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司,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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