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遗嘱委托执行人过世怎么办?

遗嘱委托执行人过世怎么办?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可由遗嘱人再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先死亡的,遗嘱人可再指定遗嘱执行人。因为是“可以指定”,遗嘱人也可以不指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况且还有法律保护。二、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三、遗嘱执行人的指定和分类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遗嘱执行人一般是为了保证自己名下的相关所有遗嘱财产受到自己意愿的相关分配,这是一项对遗嘱人财产的相关保护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红绿灯路口有障碍物能变道吗
      可以变道。务必在变道前观察好后方情况,切不可影响到后方正常通行的车辆。因路面有障碍物阻挡,不得已压线变道是不会被认为违章的,但是在变道的过程......


·我们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而且醉酒驾驶已经入刑了,如果
      我们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而且醉酒驾驶已经入刑了,如果构成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范围,将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依然有些人会知法犯法,醉驾之后被......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一方会提出协议离婚,当对方不同意时,就只好走诉讼离婚程序了。当事人需要带着诉讼状、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证明等资料,到当地......


·再婚夫妻抚养费事如何规定的
      再婚夫妻抚养费事如何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


·全责方未买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全责方未买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跟权责方是否有购买交强险是没有关系的,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是:一、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二、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三、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汽车噪音不单只是对人造成影响,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噪音标准对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规范。客车噪声......


·农业用地可以干什么?
      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


·民事诉讼证明规则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诉讼证明规则的概念和意义何谓民事诉讼证明规则呢?一般认为:民事诉讼的证明规则就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用来衡量证明主体利用证据证明的活动是否达......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一、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不会,行政拘留只是违反行政法规定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拘留性质不同,不会留下案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