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定试用期吗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非全日制员工属于正式员工,但跟标准的劳动关系有点区别,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仅订立口头协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因此有些地方也称之为小时工,但是这与我们常说的临时工并不是一回事。非全日制用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相对也比较固定,但是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而一周累计工作的时间则不能超过24个小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签合同吗?
      一、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签合同吗?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司法解释中第五种情况:“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


·拍视频举报他人是否侵犯肖像权?
      拍视频举报他人是否侵犯肖像权?肖像是不少人自出生时起就有的法律权利,由于此种权利具有独特性,故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侵害他人的肖像......


·怀孕8个月被辞退怎么办
      怀孕8个月被辞退怎么办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


·专利侵权的行为都?
      专利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侵权行为形态是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侵权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这对于明确专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责任......


·《民法总则》第145条释义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45条释义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145条内容第一百四十五条......


·在哪里可以查到公司股东的占股比例?
      在哪里可以查到公司股东的占股比例?一、在哪里可以查到公司股东的占股比例?第一种:网络查询:点击各省市的链接直接进入各地工商局网站-->企业查询......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或心理上的发育不成熟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体或心理上的发育不成熟,且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所以,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定监护人对其进行监督和保护。是不是人人......


·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能否推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有很多种,即便不在工作岗位上,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人向劳动保障部门......


·美国虚拟财产侵权案的特点有哪些?
      美国虚拟财产侵权案的特点有哪些?1.客观非物质性。现实中用户只是对网络游戏或其他形式服务器上一小部分存储空间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而这些空间上记......


·人在喝酒的状态下,很容易导致神志模糊,在很多情况下对自己所做
      人在喝酒的状态下,很容易导致神志模糊,在很多情况下对自己所做的一些事情是没有记忆,并且大脑有时不受控制的。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国是明令禁止存......


·书面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合同生效有哪些
      书面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比起口头协议,绝大多数的人都会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具有比口头协议更大的优势,可以明确记录约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