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重婚罪的认定不可以是由当事人认定就可以的,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审查起诉的程序来进行处理,涉及到重婚罪的犯罪事实认定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
      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一、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


·个人所得税简易退税政策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简易退税政策是什么?一、个人所得税简易退税政策是什么?计算公式如下: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


·公民立遗嘱公证去哪办理
      公民立遗嘱公证去哪办理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由遗嘱人住......


·我能不知道
      我能不知道,对于离婚之后可能会涉及到的,就是财产的转移,以及婚后的财产分割,那么离婚财产转移技巧有6个月一说么?根据有关的说法和规定,我们能够......


·中央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中央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往往涉及到补偿问题,根据国家相关征地补偿政策政府需要承担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其他费用。每一年国家都会出......


·取保候审出国了可以吗?
      取保候审出国了可以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


·土地使用证动迁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证书是使用者对土地的使用凭证,如果当事人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话是没有办法办理正常的拆迁的,关于土地使用证动迁怎么办很多人有疑问,......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是财产分配不均导致的,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直接选择走司法的途径来解决离婚财产纠纷的问题,但很多人说在离婚财产纠纷......


·非法出租枪支罪是什么?
      在中国,根据相关枪支管制法,公民是不能随意持有枪支的,否则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从而导致社会恐慌。但是,有些人是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合法持枪的。当然,......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如今一些大型的公司发展起来之后都是会涉及分公司或者开子公司,而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知道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谁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检察机关重点查办的渎职犯罪之一,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徇私枉法罪、包庇罪等罪名在一定程度上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