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婚前按揭房是个人财产吗?

一、婚前按揭房是个人财产吗
  
  1.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按揭,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的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出资按揭,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婚前取得以个人名义登记的房屋产权证,离婚时该房屋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房屋,按揭支付了部分房款,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此种情况同上,因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房屋也是婚前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后是以按揭的方式继续以个人财产支付贷款,还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或是部分以个人财产支付、部分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不论在离婚时,按揭款是否支付完毕,都不影响房屋权属。离婚时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购房方所有,若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结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贷款总额应作为共同财产之一加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贷款仍是个人债务。
  
  二、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男女在结婚之前买房,还是在结婚之后才买房,这中间的意义可大有不同。尤其是在婚后买房,正常情况下认为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那么对应购买的房屋自然也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不过,要是婚后买房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并且也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也可以认为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醉驾案超过7日是否可以移送检察院?
      一、醉驾案超过7日是否可以移送检察院?醉驾案超过7日是可以移送检察院,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


·由于女职工的身体构造与男职工不同,因此法律上面也对女职工进行
      由于女职工的身体构造与男职工不同,因此法律上面也对女职工进行了比男职工更多的保护,尤其是在女职工三期内。那么要是女职工处于怀孕期的,此时都有......


·烫伤司法鉴定时间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有些工种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面临人体伤害的风险比较大,比如钢厂职工,就容易发生烫伤。职工一旦发生烫伤,就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做司法鉴定,......


·打架责任划分法律规定了些什么?
      打架可以说是一个事件,也会整理出一些时间,地点,人物之类的。也会有滋事的头头,所以当打架滋事被抓后,每个人所要承担的任务会因为在打架中所扮演......


·问公司域名备案怎么弄?
      问公司域名备案怎么弄?现在国家工信部对互联网的管理越来越严格,随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定,其中包括要求公司制作网站之后要进行域名备案才能正常......


·网上购物疑是假货向哪一级工商投诉
      网上购物疑是假货应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


·诉前财产保全土地使用权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土地使用权可以吗?可以对土地使用权申请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一、人死了没后代遗产归谁?
      一、人死了没后代遗产归谁?无子女的人去世了遗产可以捐赠,也可以留遗嘱给自己想要给的人,当然还可以按法定继承来继承,死亡当事人的配偶(不管是几......


·一切险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切险的范围包括哪些?在我国的汽车、火车和飞机等交通工具还没有普遍的发展的时候,我们很多的运输都是靠海上运输,海上运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也是......


·以次充好算诈骗罪吗
      以次充好并不能构成诈骗罪,这是民事行为不是刑事案件意义上的诈骗,刑事犯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该行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可进行双......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