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交通事故把行人撞死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把行人撞死赔偿多少钱?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责任人赔偿。死亡是交通事故导致的最为严重的后果之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死亡,受害人家属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与死亡相关的赔偿项目赔偿。死亡伤害属于人身损害,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7条之规定,人身伤害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了包括死亡前的医疗抢救等必要费用,还有死亡后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相关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车祸医疗费由谁承担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像这种意外死亡的交通事故无疑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绝大的伤害,破坏家庭,给人们敲响警钟,意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安全的保证需要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平和冷静的心态,过于粗暴性格的人驾驶需要谨慎。驾考机构在审核时也要注意个人驾驶能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是如何规定的?监工方需要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需要立即判断严重性,对于......


·环境行政处罚证据规则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证据规则是什么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法律规定,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对违反环境保护的违法人处以的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罚......


·遗嘱执行人权利有哪些,如何指定遗嘱执行人
      死者生前留有遗嘱的,在审查了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后,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此时往往会有一个遗嘱执行人来帮助继承遗产,而他们也享有一......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和工程的质量问题。因此,我国出现了许多的工程质量期刊......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有哪些我国的拘留分为了很多种,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等,其中行政拘留属于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以申请暂......


·单位不能成立集资诈骗罪吗?
      关于“单位不能成立集资诈骗罪”这个说法很明显是错误的,无论是单位、个人还是企业,只要做了集资诈骗的事情,那么就一定存在集资诈骗罪,只是根据形......


·2023年工伤伤残鉴定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工伤已成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只能在医院治疗的同时,也抓紧时间学习一下国家对于工伤的相关规定,毕竟大多数人平时也不会特意的详细了解工伤的法律知识......


·海域使用管理法包含什么内容?
      海域使用管理法包含什么内容?一、海域使用管理法包含什么内容?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


·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要通知对方
      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要通知对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商标的版权是由时间限制的,如果与第三方版权公司所授权的时间到了的话,需要继续使用改商标,就必须和版权所属公司进行再......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该罪已经被取消,并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