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自书遗嘱修改还有效吗?

自书遗嘱修改还有效吗?
  
  一、自书遗嘱修改还有效吗?
  
  一般不允许有涂改,改后的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结合遗嘱内容来判断。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印刷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复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二、什么是自书遗嘱
  
  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自书遗嘱是比较简单的立遗嘱的方式,遗嘱需要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自主的是不能立遗嘱的。情急之下可以口头转述文字,这个需要代理人为其办理。立遗嘱是为了更好进行遗产分配,减少家庭之间的利益矛盾冲突。遗嘱生效非本人不能更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电商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融资是每个企业单位在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时都会选择的一种办法,不同的企业由于体制、内部结构不同,故而会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电商行业是最近几年随着......


·被告在法庭认罪能否被认定为认罪态度良好?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案情发展以及量刑的因素。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是有可能对其从轻进行......


·受伤是因为酒后上岗作业 算不算工伤
      受伤是因为酒后上岗作业算不算工伤一、受伤是因为酒后上岗作业,算不算工伤?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


·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家属什么时候可以看人
      一般是需要等判决生效之后家属才可以去见犯罪分子。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如果属于涉嫌犯罪还......


·遇到菜单中的价格欺诈该怎么办?
      遇到菜单中的价格欺诈该怎么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是消费者,也经常会去饭店吃饭,那么在我们消费的过程中价格与实际收费不一样的情况也......


·一、退休年龄推迟的规定出台了吗?
      一、退休年龄推迟的规定出台了吗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出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在“十......


·离婚女方不要抚养权怎么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
      离婚女方不要抚养权怎么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提前复工根据实际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后果的严重性,当事人可能需承担以下三类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


·河南省关于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关于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河南省关于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


·民事诉讼赔偿项目有哪些
      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丧偶儿媳有权继承房子吗
      丧偶儿媳有权继承房子吗?1、丧偶儿媳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