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怎样认定玩忽职守犯罪?

怎样认定玩忽职守犯罪?玩忽职守的认定主要是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过失犯罪,往往与经验不足、工作失误等交织在一起而难以区分。因此在认定玩忽职守罪时,需注意与一般工作中的失误的界定。要正确把握二者的区别,主要掌握以下两点:(一)主观形态和客观行为不同。玩忽职守行为主观过失具有罪过形式,也就是说,行为人虽然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但客观上却未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以致发生了重大的危害结果,此外,玩忽职守甚至还存在着因徇私.舞弊而主观恶性更大的罪过形式——间接故意,这是工作失误所没有的。在工作失误中,行为人主观过失属于一般认识错误,客观上不存在渎职行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行为人始终抱着对工作负责任的态度,从主观愿望到实际行为都是积极的尽心尽职的,往往是因为经验不足,或者工作水平不高等原因而发生了危害结果。(二)造成危害结果的主要因素不同。玩忽职守和工作失误都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二者引发危害结果的因素是不同的。玩忽职守的主要原因,是行为人自身主观上的因素,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等种种渎职表现。但工作失误行为人主观上虽有一定过错,但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其他客观因素的介入,或是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或无力克服的因素所造成。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玩忽职守这种行为主要表现在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对于执法人员在进行认定的时候也要从各个构成的要件进行,对于此罪的客体也一定要认定清楚,如果只是普通的单位人员而犯的错,就不会构成玩忽职守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可以吗
      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可以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被侵犯,但这其中不可避免有人用心险恶,故意拖延时间,以致劳动者耗费大量精力和钱......


·员工居家隔离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如何算
      员工居家隔离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如何算?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人单位未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春节......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不仅对男女双方结婚有相关规定,对夫妻离婚也有一定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比如婚姻法中对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方面作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内容......


·民间借贷是高利贷吗
      民间借贷是高利贷吗,放高利贷犯罪吗?随着创业大潮的开启,市场上的民间借贷机构也越来越多。高利贷问题也开始被您关注,您可能会问,放高利贷犯罪吗?......


·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1、委托......


·驰名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开始实施?
      驰名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开始实施?一、驰名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开始实施?前十二个月;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


·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
      近年来出现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在逐渐的增多,而随着我国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其实在这方面的打击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当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其......


·行政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


·夫妻法院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法院离婚其实也就是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常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以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
      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一、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夫妻分开多少年都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要想;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


·一、合同到期没签算自动续签吗?
      一、合同到期没签算自动续签吗?没有合同自动续签的说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