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什么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什么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先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后顺序”是依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而确定先后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此为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有利措施,既可以防止自己在履行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又可降低成本。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若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不可能被履行,则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已失去意义。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是否需要明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表现为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这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表述为"保留自己的给付",也可以表述为"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履行抗辩权,是否需要向对方作明确的意思表示?是否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应区别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规则。第一,当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时候,可以不通知对方。因为不通知对方,不会因为末通知而给对方造成危害。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表现,是届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推定在先履行的一方了解另一方是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利。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这不同于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要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因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是依照合同或法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方当事人。通知对方,使对方有一举证的机会或能及时采取减损措施。对于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者来说,负有后履行的义务,对方负有先履行的义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应当通知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果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一履行义务而要求另一方履行,后者应当将拒绝的意思明确通知对方。当然,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一方也可以主动通知对方,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第二,当负有一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有重大瑕疵时,或只履行一部分时,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通知对方,给对方举证、解释、改正的机会,防止损失的扩大。因为,在先履行的一方,有时可能不了解自己履行的效果。比如,合同约定甲方1月2日发货,乙方3月1日付款。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他可以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付款,同时通知对方,对方可以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及行使可使后履行一方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以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但这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并非永久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权侵权的情形都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的情形都有哪些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


·申请离婚财产官司可以个人起诉吗,起诉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如果在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时候,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时夫妇双方财产分割......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


·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吗?
      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吗?一、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并提供:1.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能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能减少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应......


·夫妻办离婚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
      夫妻办离婚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多少日?
      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多少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


·新车上牌多少钱2023年规定是怎样的
      新车上牌多少钱规定是怎样的?(一)、自行办理费用对车主来说,如果自行办理新车上牌,那么新车上牌费用主要包括新车上线检测缴纳的费用、拓号照相的......


·老人不识字能代写遗嘱吗?
      老人不识字能代写遗嘱吗?老人不识字是可以选择代写遗嘱的方式帮助自己订立遗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


·打架斗殴属于什么案件
      打架斗殴属于什么案件如果有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伤害,则是民事案件,公安局一般会出具不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吗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农民的修建住房的土地,我国国家规定其不能转让、抵押。但是现在农村经济的变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当然这个是不可以的。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