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儿子盗刷母亲信用卡犯法吗?

儿子盗刷母亲信用卡犯法吗?儿子盗刷母亲信用卡犯法,任何人员触犯刑事方面的案件,都是需要承担起刑事责任的。盗刷信用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二、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5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等等行为。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在当代社会很多的盗刷信用卡它是发生在母子之间的,所以有一些母亲就觉得不能够追究自己儿子的刑事责任,就是想要通过一些手段或者是方式来免除刑事处罚,这种方法是不正确的,也是不能够允许的,因为这是属于盗窃类型的公诉类型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最低保修年限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最低保修年限是多少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


·一、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是否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是否有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打人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打人怎么处罚?一、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打人怎么处罚?交通肇事后又打人则属于另起犯意,如果因该打人行为构成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


·发现保健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可以要求退货吗
      可以。一般发现经营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有以下处理方式: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


·司法鉴定间接损失的方法是什么?
      工程事故发生后,会导致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通常直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但是间接损失就不太容易统计,双方在这方面发生纠纷的情况也非常多。这时,......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


·取保候审由谁执行?
      取保候审由谁执行?一、取保候审由谁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1、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哪些是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夫妻个人的财产是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对的,但这二者都是包括在了夫妻财产中的,这点还请您了解。实践中,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对财产作出定性,毕竟......


·一、婚姻中一方出轨重婚罪可以离婚吗?
      一、婚姻中一方出轨重婚罪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1、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


·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
      建筑工地上,工程机械设备多,工人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工人受伤后,应该向建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要求,只有经过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职工才能......


·好意施惠构成要件有哪些?
      好意施惠构成要件有哪些?1、相对人无给付请求权。好意施惠关系并不是合同关系,无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