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随着我们时代的进步,交通工具是越来越发达了,而交通事故也是发生的越来越多,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因为小孩过马路不注意或者家长没看好孩子导致的,所以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对于一场交通事故来说是很重要的,针对这个标准,我们给您讲解一下。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不管司机有没有过错,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当然作为小孩的监护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儿童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一定要争取有利的责任划分,切忌盲目认责。小孩如果是闯红灯或者在无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横穿马路,其父母有监护义务,监护责任未履行到位,其父母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车辆购买了保险且保额充足的话,基本属于车辆方赔偿责任就转嫁给了保险公司。
  具体的赔偿项目及金额要根据事故的责任、小孩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等各方面综合确定,只有在治疗结束后才能计算出大概的赔偿金额。
  受害人一方无任何过错责任。因为受害人是在人行道被碾压,因此完全是车辆一方的过错责任。就算家长尽到了监护责任,也不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公安交警做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少,很多时候是因为家长的看管不周或者是驾驶员的不注意所导致的,发生了以后必须要严格按照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进行责任的划分,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不管是对于孩子还是驾驶方都会造成非常大的伤害,所以有孩子的家庭要看管好孩子,驾驶员在驾驶时多注意道路的情况,避免这样的交通事故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刑事处罚的人身刑当中,无期徒刑可以说是最严厉的,即使日后有所减刑,那么实际执行的刑期也是很长的。而实践中,只有符合情形的案件,才能判处犯罪分......


·离婚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网络寻衅滋事罪的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寻衅滋事,并非规范的罪名,而是指寻衅滋事罪在网络领域的表现形式,换言之,仅仅是寻衅滋事罪的一个方面,是社会现实中的寻衅滋事行为在网络领域......


·共同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是什么
      共同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是什么一,共同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是什么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构成本罪的,要数额较大才行,那么......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损伤培是否可以要求赔付?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损伤培是否可以要求赔付?交通事故软组织损伤培是可以要求赔付的,全责的情况下交强险会进行一定限额的赔偿,可以赔偿的内容为:死亡......


·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于是有人就问了,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针对这个问题,......


·羁押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羁押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刑拘和拘役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


·担保方式保证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一、担保方式保证人资格条件是什么?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


·合同怎样才能够成立 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首先应确保合同能够成立,否则,如果合同不成立,则自然不会产生一系列的合同法律关系。具体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怎样才能够成立呢......


·一、工伤劳动合同解除后有什么赔偿?
      一、工伤劳动合同解除后有什么赔偿?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


·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吗?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人们通常会选择离婚作为最后的结局。而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如果在夫妻感情破裂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