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1、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代刑事诉讼价值客观要求的诉讼原则。新的《刑事诉讼法》 引入罪疑从无原则,给律师无罪辩护创造了机会。证据必须形成证据体系,即完整的证据链条。若证据不能形成体系,证据链条脱节,指控将不能成立。《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2、从“程序违法”进行无罪辩护程序辩护是比较新的辩护方法。通过分析和指证控方程序违法,从而否定违法取得的证据,是控方的指控失去有力证据的支撑,从而得出被告人无罪的结论。该思路来源于西方的“毒树之果”理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3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回避规定、违法管辖规定取证,尤其是逼供、诱供骗供都是法律禁止的,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按照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文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以上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处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辩护律师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一、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处理方式是对于漏罪进行定罪量刑,然后执行刑罚即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有多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买卖土地已经成为了常见之事,而国有土地的转在时土地买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为国有土地的出让,就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


·律师代写遗嘱具有公证效应吗
      律师代写遗嘱具有公证效应吗一、律师代写遗嘱具有公证效应吗没有公证的效应,不公证也能生效。公证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为了加强法律效力,最好办......


·借条多少元才能向法院起诉?
      借条多少元才能向法院起诉?法律对欠多少钱会被起诉没有具体规定,如果达到起诉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


·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
      公安交警大队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之后,需要紧急调派人力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些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撤离现场,但有的情况下则......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一、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内容是什么?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是一种提取、保全、检验分析电子数据证据的专门措施。也是一种审查和判断电子数据证据的专门措施......


·伤残鉴定下来赔偿步骤怎样办理
      伤残鉴定下来赔偿步骤怎样办理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


·怎么样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怎么样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生活中,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有的借款人不知道如何打借条,还有的借款人不知道如何打借条才有效,因此,出现了许多借条无效、......


·小孩子抚养费财产的标准
      现在很多孩子生长在单亲家庭,单亲家庭不容易,孩子的抚养费是个大问题。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但是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则需要通过......


·非法集资有几种诈骗方式
      一、非法集资有几种诈骗方式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