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亲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亲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一、亲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1、被鉴定人同意鉴定。
  
  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2、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很多,但上户亲子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所以,选择鉴定机构,必须要有亲子鉴定报告一定要全国有效并被全国的公安、司法等部门认可,必要时还需要国际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如孩子被拐骗到国外或香港等地区)等。
  
  3、上户亲子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仅从上户需求考虑,可以是父子(女)或母子(女)鉴定就可以凭鉴定结论上户。但因亲子鉴定中基因突变因素及上户口诸多因素考虑,上户亲子鉴定最好是做父母子(女)三人做亲子鉴定。
  
  4、被鉴定者半年内输过他人的血,或在两年内进行过骨髓移殖,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需要鉴定者应该避过以上时间 。
  
  二、司法鉴定程序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亲子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关对于超出鉴定范围的事项,鉴定材料不真实,违背社会公德的事项,不得受理,未成年进行鉴定的,鉴定过程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近亲属到场,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事项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鉴定事项及用途以及鉴定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一、商标侵权的法定形式是怎样的(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有哪些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


·在我国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在我国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工伤八级伤残这对于任何正常的成年人来说都是属于非常沉重的打击了,身体和心理上造成的......


·劳动者的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
      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都有三倍薪资,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其上班,没有正常休假的话,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是要给劳动者发给三倍薪资的,那么......


·在大家的工作中,可能多多少
      在您的工作中,可能多多少少会遇到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情况,有些人因为害怕被解雇或者受到排挤而选择了仍让,恕不知这是对这些......


·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
      有的单位对新入职的员工会安排其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此时肯定就会涉及到培训费,而这个费用通常是由单位承担的,担任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


·立案侦查期间能上班吗?
      立案侦查期间能上班吗?是可以上班的,一般要人民法院判决其有罪后,用人单位才有开除劳动者的权利,在立案侦查期间,劳动者享有继承工作的权利。对于决......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举证情况有: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2、医学会的......


·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活动中一律平等都包含哪些内容
      民法适用于我国社会上公民对公民的一部法律。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在社会上和法律里对各种人和各种权力都有着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民法就是为了保护公民......


·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如何呢?
      若企业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行使非过失性解除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一些要点和步骤。首先,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先研判,看是否属......


·合伙企业清算种类有什么
      合伙企业清算种类有什么合伙企业清算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1、从合伙企业清算的组织者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组织的清算和合伙人之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