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我国的新刑法怎么减刑?

一、我国的新刑法怎么减刑?
  
  1、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所规定的5种主刑中,除了死刑以外的其他种主刑都可以适用减刑。
  
  2、适用减刑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在刑罚执行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适用减刑。具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就应当适用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为了维护刑罚的严肃性,保证执行的效果,减刑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二、减刑以后的刑期计算方法有:
  
  第一,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第二,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轻。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所以,减刑最多减原刑罚的一半。
  
  对于减刑的认定和处理,一般都是犯罪分子存在重大的立功表现,或者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不清楚的,那么可以对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犯罪分子可以主动向监狱申请判刑处理,由检察机关来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会不利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会不利?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会对本人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公民有提出离婚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


·浦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浦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报告为何自相矛盾?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检索中心)给出自相矛盾的评估结论并非偶然现象,有不少专利权人同样也遭到了两份报告结论不......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


·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中要求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就相关的事项,如共同财产的分割等等协商达成一致。然而现实中,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要离婚,但却找不到对方人......


·订立遗嘱的法律效力条件是什么?
      订立遗嘱的法律效力条件是什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遗嘱有效。(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


·驾驶证什么情况会被扣留
      驾驶证什么情况会被扣留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


·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一、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不算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


·违约金不够赔偿损失怎么办
      违约金不够赔偿损失怎么办一、违约金不够赔偿损失怎么办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


·网站域名备案需要准备什么 大家都知道,国内域名都是需要备案
      网站域名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您都知道,国内域名都是需要备案的,只有先进行了备案才能从事相关的商业工作。但是,您知道网站域名备案的一些流程吗?很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