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告别人重婚有哪些方式?

告别人重婚有哪些方式?对于重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重婚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的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由被害人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自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由受害者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可以向法院控告重婚的,除合法配偶外,受欺骗而与有配偶的入结婚的也是受害者,也可以提起诉讼。二、重婚罪的法律效果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1、民法上的效果(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2)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3)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2、刑法上的效果《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综上所述,追究重婚罪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还有就是当事人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法院提起自诉,同时原告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重婚的行为,在法院会在收到自诉后的十五天内做出立案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双倍工资支付多久,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对双倍工资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双倍工......


·土地使用权怎么样过户?
      土地使用权怎么样过户??土地使用权怎么样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
      再婚老年人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每个子女都享有继承权。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


·借条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借条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登记立案;2、法庭会依法开庭审理该借贷纠纷,会征求双方是否同意调解;3、如果双方......


·离婚婚前按揭房产怎么分
      离婚婚前按揭房产怎么分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


·根据法律的规定二人打架受伤谁负责?
      根据法律的规定二人打架受伤谁负责?打架斗殴现象是非常常见的。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应当及时的报警,因为报警的话,会对相关的行为人做出一定......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材料包括哪些
      无效的婚姻也只能经过法院的判决以后,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而且相关人等在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


·闯红灯处罚依据是什么
      闯红灯处罚依据是什么不管是机动车闯红灯还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这都是交通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是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的。那么您知道闯红灯的处......


·犯罪未遂一般要判几年
      犯罪未遂一般要判几年一、犯罪未遂一般要判几年?犯罪未遂要判几年要看具体行为涉及到哪个罪名,如果罪名涉及到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未遂量刑可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