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对不配合执法的公民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对不配合执法的公民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对不配合执法的公民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是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的三个月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哪些单位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处罚法确定了我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机关是以人民法院为主体的体制,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要有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罚款、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明确说明了人民法院在行政处罚的执行中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而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的强制执行权外,其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权必须要有法律规定。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三个行政部门有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行政强制执行权。一般情况下,行政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肯定也不会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但行政相对人之前申请过行政复议,随后又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这种时候,判决结果跟行政单位的决定都是一样的话,如果还是一种不配合执法的态度,对自己也是很不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Divorcelitigation)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薪酬福利管理案例
      对于公司员工来说最关注的问题就是薪酬福利的多少,只有合理的薪酬福利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所以薪酬福利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必须要由专门的部门管理。......


·脏物和遗失物善意取得可以么?
      脏物和遗失物善意取得可以么?不可以。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


·起诉侵害贪污受贿名誉权样本格式是怎样的
      起诉侵害贪污受贿名誉权样本格式是怎样的起诉侵害贪污受贿名誉权样本:原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合同章和公章区别有什么
      公司合同章和公章区别有什么(一)、使用范围不同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二)、执章人不同1、......


·老公诈骗被批捕后可以请律师辩护吗
      一、老公诈骗被批捕可以请律师辩护吗?被批捕后可以请律师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


·过去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
      “临时工”是形成于《劳动法》颁布实施之前相对于企业正式工的一个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在法定继承中,按照规定需要对继承人的顺序做出一个划分。其中具体分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您知道这个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吗?......


·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公司借款合同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


·非职务专利发明人享有权利有哪些?
      非职务专利发明人享有权利有哪些?非职务发明人具有申请专利等的权利,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


·男方吸毒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