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根据造成的后果来赔偿,一般在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全责方无须赔偿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法律虽然遵循完全赔偿的损害赔偿原则,但并不等于一切损害均应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一方负全责的情形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警部门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勘察现场,并根据交通事故原因来定责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但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的决议后,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赔偿相关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如下:1、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2、延迟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质量不符......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上海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


·走私汽车如何判
      走私汽车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定罪处罚:1、走私汽车为全新车。由于国家并不禁止进口全新汽车,所以,走私全新汽车按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2、走私汽车......


·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审判长、合议庭、出庭公诉检察官:江苏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陈某家属的委托,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拆迁安置诉怎么受理?
      拆迁安置诉怎么受理?一、拆迁安置诉怎么受理?拆迁安置诉讼通常是属于行政诉讼,而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符合行政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就会登......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外出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外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能随便外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除非劳动合同到期不然是不会有什么变动的。但是总是会有特殊情况发生的,如果公司被收购,公司法人发生......


·起诉离婚的话去哪起诉?
      一、起诉离婚的话去哪起诉  起诉离婚的,原告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有以下情况可以去原告住所地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


·立遗嘱中只有土地证怎么公证
      立遗嘱中只有土地证怎么公证一、立遗嘱中只有土地证怎么公证如果只有土地证不可以公证遗嘱,有房屋的情况下,该土地上的房屋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