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状怎么写

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二、民事诉讼的流程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一般也是受保护的。可是,也有可能是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本就不知情。民事诉讼状当中的事实和理由必须要结合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实际情况来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抵押权优于质权受偿吗?
      抵押权优于质权受偿吗关于质权与抵押权竞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


·重婚怀孕了会判刑吗
      重婚怀孕了会判刑吗一、重婚怀孕了会判刑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


·如果自己鼻子被打骨折怎么赔偿
      打架伤人赔偿怎么处理原则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
      没有立遗嘱的房屋如何继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遗产。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


·一方婚内出轨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吗?
      一方婚内出轨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在异地离婚的,也是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是异地协议离婚的一般都是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那么您知道异地离婚流程具体是怎......


·抵押权人能够转委托吗?转委托形成的条件是什么?
      抵押权人能够转委托吗?转委托形成的条件是什么?一、抵押权人能够转委托吗抵押权人在获得委托人同意之后才可以进行转委托,否则是不可以进行转委托......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
      对于聚众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即聚众斗殴罪的,此时往往只会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量刑处罚。而实践中,对聚众斗殴罪的判断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什么阶段
      一,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什么阶段犯罪中止可以存在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成立在犯罪过程中,但是不能在犯罪后,犯罪行为实施完成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动......


·工伤退休人员享受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退休人员享受待遇是怎样的?工伤退休人员享受待遇是享受我们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若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交通事故小伤农村户口赔付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小伤农村户口赔付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