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检察监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检察监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检察监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诉讼
  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据法院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综上所述,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检察监督,我们要注意,不管是在进行监督还是进行鉴定是时候,都是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的,对于违反政策的行为一定要进行严惩,来保障鉴定的结果的准确性,这对案件的审理是十分的必要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增加工伤保险待遇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增加工伤保险待遇诉讼的时效是多久?1、工伤纠纷诉讼,其中工伤认定时效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从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伤残鉴定送达之后......


·正常房屋被纳入旧房改造,补偿低,怎么维权?
      一、正常房屋被纳入旧房改造,补偿低,怎么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正常房屋纳入旧房进行改造的,如果补偿太低的,被征收人......


·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对内幕消息的保密是维护市场秩序所必须的,但是扔有人利用自己身份获取内幕消息,拿内幕消息和别人做交易,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


·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什么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什么问题商标想要获得法律保护的,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原则、程序来申请商标注册,被商标局准予了商标权之后,成为了注册商标......


·父母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
      父母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的遗产继承关系是什么?
      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的遗产继承关系是什么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各自的遗产,按照其现有继承人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


·信用证诈骗怎么处罚 信用证诈骗判多久
      现实中,无论是利用信用卡还是信用证,在具体实施了诈骗行为的情况下,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相应的诈骗犯罪。判断行为是否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
      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


·酒店顾客在酒店意外摔倒责任如何判定
      酒店顾客在酒店意外摔倒责任如何判定一、酒店顾客在酒店意外摔倒责任如何判定酒店赔偿的前提是有过错。1,要先分清酒店是否有赔偿的责任。即客人摔倒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需要债权人确定所借的债是否属于债务人本人的个人债务还是债务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


·安排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我国法律中规定,在单位安排员工进行了调休的情况下,那么可以不用再支付加班费。但实际上,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段可能不同。那么此时,单位再安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