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录音能作为直接证据吗?

录音能作为直接证据吗?一、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它包括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
  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
  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如刑事被害人陈述,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
  其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如能够指出犯罪人是谁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人的证言,以及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场人员所作的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证言。
  其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如署名的反动标语;被害人所记载的遭受某人侵害的日记。
  其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如公共场所安装的监控录像。
  其五,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如某人随身携带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品,这时上述物品以其所处的位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私藏枪支、弹药和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从而成为直接证据。
  二、间接证据具备条件
  第一,单独一个证据;
  第二,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第三,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
  三、录音能否作为直接证据
  1、直接证据就是其内容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录音录像往往是直接证据。
  2、由于录音录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对于未经对方同意而获取的录音录像资料,法庭一般不直接采信,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的认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录音能作为直接证据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我们知道,录音可以作为直接证据的前提是,该录音的内容可以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录音,是不被法庭采纳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盗窃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盗窃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犯罪结果犯罪意图是否已经实现,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


·参与非法集资的人的主体身份怎么界定?
      现在兴起的众筹想必人人都耳熟能详,确实众筹能帮助一些人完成心愿,但是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就将变成非法集资,想必对于非法集资也并不陌生。非法集资是......


·一、如果工伤认定没成功怎么办?
      一、如果工伤认定没成功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


·国税职务犯罪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有些为税务工作的人员是会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的,因为他们需要为缴纳的税款进行核对安排,所以会有很多人为了逃避税款,所以会受到贿赂的情况,这时候......


·如何进行言词证据的审查
      如何进行言词证据的审查言词证据作为证据种类的一种,在实践中运用的极为广泛,具体包含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它虽然可以生动形象的证明客观事实,但是提......


·过失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假释是哪级法院处理的2023
      一、假释是哪级法院处理的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


·a照醉驾怎么办
      a照醉驾怎么办理处罚A照以上驾驶证,由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扣驾驶证12分,如果没有达到吊销驾驶证的程度,还需要办理驾驶证降级业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


·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什么?
      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什么?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需要对被拆迁的集体组织发放相关的补偿款项,农村集体经营性......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一、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①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②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代社会,由于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也有一些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还缺乏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