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

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合同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如果发生违约的情况,那么另外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支付被违约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等。那么,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我们就就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数额或者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明确的上限或者下限。如果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过低可以请求予以增加。过高一般是指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过低也可比照这个标准。二、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合同违约金并没有一个金额上的限定,首先它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的,其次它的金额最高不可以超过因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失的30%。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何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如何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关于监护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


·合伙协议如何解除 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伙协议如何解除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合伙协议如何解除目前我国调整合伙纠纷的法律包括《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和《合伙企业法》,一般来说......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


·收养公证书
      1.格式 收养公证书    (  )××字第××号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


·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文档......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借款合同的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必须要了解的是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去......


·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
      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一、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劳动合同有效。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


·闯红灯罚款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闯红灯罚款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在道路上驾驶,驾驶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一个小孩都知道的交通法规,如果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有违反交......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需要盖公章吗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需要盖公章吗在打官司的时候,由于许多人没有请律师,有自己出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官司打到一半的时候又发现自己的诉讼请求不......


·私募基金风控方案有什么原则
      私募基金风控方案有什么原则一、私募基金风控方案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


·检察院刑事自诉案件的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刑事自诉案件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对刑事自诉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如果是自诉案件,整个过程人民检察院是不会介入干预的。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