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二、哪些财产可以为借款人贷款做抵押反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反担保:
1、抵押反担保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反担保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产;
3、抵押反担保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反担保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反担保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作为反担保人,应该提供变现能力强、市场价值稳定及权属关系清晰的抵押物(主要是指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和用途为非住宅类的房屋等)
综上所述,抵押反担保办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办理抵押反担保登记时应出示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不同的抵押物有不同的登记部门,需要根据自己的抵押财产选择专门的登记部门。而且抵押率有一定值,计算是不得高于一定值,而且只有规定中的财产才可以作为抵押反担保。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征地的工作也在不断的开展,在我们进行征地的时候,就势必会涉及到补偿的工作,这也是一个比较......
·持刀伤人怎么判2023?
一、持刀伤人怎么判?持刀伤人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一、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在功动合同法里对于离职也是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1、与用人单位......
·公司清算中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A.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
·一、交通事故人伤康复费用进保险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康复费用进保险么?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
·物业公司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物业公司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姓名权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
姓名权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1、姓名权的概念,在定义方式上主要表现为列举式和概括式两种,前者称“姓名权是自然人对于姓名设定、变更和专用的人格权”......
·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需要到公安或司法机关进行立案的情况,您知道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吗?立案作为诉讼的第一步,如果能一次立案成功......
·刑事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是指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
·离婚房产归子女的做法是否可以?
离婚房产归子女的做法是否可以?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