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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主要权利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三、主要义务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四、出资方式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2、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关于“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我们为你总结至此,当你要从事经营活动时,选择合伙不仅要考虑到与您的合作伙伴是否真实可靠,而且还要了解合伙的注意事项。您要注意的是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是不一样的,比如普通合伙人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而有限合伙人是不能的,两者有本质区别。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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