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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二、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中包括的内容
  1、预收账款
  2、应收账款
  3、预付账款
  4、应付账款
  5、其他应收款
  6、其他应付款
  7、已完工未结算
  8、已结算未完工
   三、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用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的记录好企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它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并能清晰准确的体现相关信息。
  一般而言,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内容的上方应加粗大写注明“债权债务明细表”字样,表上方应在两边分别注明编制单位名称和截至日期,在表格的下方要注明主管领导(盖章),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等信息。
  表格中表头应由类别,序号,债权/债务人名称单位,币种,金额,债务/债权发生事由,经办人,发生日期,应收/应付日期,备注等部分组成,可根据需要添加必要信息类别。在对应“类别”的下方应先分为“债权”和“债务”两大类,在“债权”雷的后面应填写“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小类;在“债务”大类的后面应填写“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小类,最后需要在表中适当位置插入每一小类的总计以及“债权/债务”大类的总计,备注栏下可注明债权债务的实际收取和偿还情况,还可以注明其他特殊情况。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当公司、企业在破产、解散时,因为需要进行债权债务清算而编制的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的相关知识。在实践中,清算需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人员清查公司的资金、物权、债权、债务情况,编制报表,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只有清算结束,该公司才可去办理注销登记。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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