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一、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二、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的,合同法有什么具体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综上所述,对于您的问题“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答案是在债权人转让手中的债权时,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是转让债务时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债权的行为是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也有具体的规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餐饮股东协议书范本
      餐饮股东协议书范本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餐饮行业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个体经营,无数的餐饮公司建立起来。餐饮公司内的股东股权的转移也有了专门......


·注册商标无效答辩怎么写
      注册商标无效答辩怎么写?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


·汽车交强险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是多少钱机动车均需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交强险的最终价格由基础保费、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等决定,不同种类的汽车......


·一般来说
      一般来说,拖欠工资可以找当地的相关部门或者争议解决机构。劳动者辛辛苦苦工作,老板却一直不发工资,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劳动者应该学会......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赔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赔偿(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甲方夫妻:(出售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姓名:身份......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一、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


·年网上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年网上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几乎每年的节假日一来临,您就开始纷纷出行,不管是学生还是上班族您都会选择到外边旅行或者回家休息,这就造成了客运站、火......


·违章停车的罚单丢了怎么办?
      违章停车的罚单丢了怎么办?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城市、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私家车的保有量越来越大,而城市建设的速度就显得相对落后,许......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律师能调取哪些证据
      律师能调取哪些证据一、律师能调取哪些证据《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