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如何计算?

在用人单位工作之前,都会都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会有关于辞退的相关规定,那么如果我们被辞退或者自己主动辞职时,用人单位会给自己补偿吗,在什么情况下会给予补偿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关于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的相关知识。
  
  一、《劳动法》关于辞职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三、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根据《劳动法》规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4)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每个用人单位都有自己辞退员工的标准与规定,如果员工违反了该大内指定的规定,且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辞退员工的标准时,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就可以不用给予赔偿,在没有违背劳动合同发中的标准被辞退的员工,用人单位有义务给予赔偿,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辞职补偿的具体内容,与劳动法中规定的辞退赔偿的标准,仅供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强制执行会执行妻子吗
      强制执行是不能涉及妻子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


·山东省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


·辞职了社保自己该如何交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


·一、离婚彩礼返还?
      一、离婚彩礼返还有哪些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可以发行额面股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可以发行额面股的条件有哪些?我们知道,公司在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会需要更多的资金,而获取资金的其中一个方式就是发行股票。额面......


·人家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怎么办?
      人家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怎么办?一、人家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条件是怎么样的?1、撤回申请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及变更、补充登记申请。2、撤回软件登记申请的申请人......


·教师请长期病假需要什么手续?
      教师虽然说与学生一样有假期却肩负着比普通工作者更加称重的责任压力甚至出现了身体生病的情况,如果教师因为身体原因必须长期到医院治疗也就使得教学......


·刑事拘留案底几年消除
      刑事拘留案底不会消除。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非法集资的法人是什么意思?
      一、非法集资的法人是什么意思?非法集资的法人即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