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企业倒闭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倒闭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转让前的准备事项
  
  1、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债务
  
  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成都买公司),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
  
  2、检查公司以前经营状况
  
  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3、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
  
  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检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的,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规定;
  
  4、查看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避免在成都买公司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企业转让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股东的变更会引起公司构架的一些改变,所以要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对于私立小公司那就没有必要了。
  
  2、做国有资产评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规定在进行公司转让前,如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变更,那么就要进行资产评估。
  
  3、合同签订,不管什么场合,什么交易,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7、公告全公司,这不仅表明是对新股东的认可,也是对全公司员工的透明化。
  
  三、企业转让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营业期限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以上就是企业倒闭转让时所需的材料和流程,可以看出,在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需要仔细研究企业的债务和经营状况,查看审计报告,然后转让方需要按照以上步骤进行,进行工商变更,并且向员工保持透明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检方决定批捕到判决要多长的时间?
      检方决定批捕到判决要多长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


·童工的保护方式
      童工的保护方式(一)就业年龄的限制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禁......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候会依照法律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的,并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征地现象。接下来,我们为您......


·争夺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很多夫妻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主要是在孩子抚养权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此时双方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其实也是有要求的,而这个要求也就是相应的有利证......


·传销多少金额可以判死刑
      传销不是按金额判刑,是根据组织人数和层次作为判刑标准,并且犯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罪的,不会被判处死刑。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买卖弹药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吗?
      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无效婚姻的宣告机关不是婚姻登记机关,是法院。民政部门没有权利宣布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离婚后债权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后债权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离婚后债权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男方: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身份......


·单位犯罪的职工也要被判刑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和单位为了尽快实现发财梦,不惜铤而走险,以身犯险,做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单位犯罪率的提高的一个原因就是......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


·一、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收财产费吗?
      一、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收财产费吗?达到了一定的额度就会按比例收取;1、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