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是什么
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
原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
二审开庭与一审相同,但重点是上诉请求。
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还是可以和解、调解、撤诉、增加诉讼请求、反诉。在和解的情况下,结案有两种方式:一种经法院同意撤诉;一种制成调解书结案。
二审中,一方或双方撤诉的,应在宣判前提出,并得到法院准许。
二审中,出现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的,法院的做法是调解,调解不成应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可做出三种不同的判决:
①维持原判;②发回重审;
③改判。
维持原判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回重审适用于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它发回的情况有:
①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判决。如应回避未回避。
②一审漏审诉讼未判决,二审调解不成则发回。
③必须参加的诉讼人一审未参加,二审又调解不成。
④一审判决不能离婚,二审认为应判离,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改判适用下列:
①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②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证据不足,也可查清后直接改判。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二、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是什么?
1、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综上所述,关于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我们要注意,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另外,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我们在进行二审的时候,它的主要流程主要是包括立案、开庭以及申请二审进行二审等步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
·山东省莱芜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山东省莱芜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风投资本都非常喜欢进行股权投资,因为股权投资比通常的理财投资有着杠杆大、收益大、时间短的特点。所以,很......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
·犯入室抢劫怎么判刑处罚
犯入室抢劫怎么判刑处罚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专门规定入室抢劫罪,而是将入室抢劫行为被作为抢劫罪的一种情节加重犯。对于入室抢劫行为,仍然定位抢劫罪......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距离:太仓市浏河镇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城乡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苏州市、太仓市等有关......
·如果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如果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报警吗?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但不能报警,欠钱不还,是借款民事纠纷,属于法院主管管辖,而非公安机关管辖。对方欠钱不还,向法院寻......
·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债务债权关系和所有权都是在生活中用的比较多,而且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是,这也不排除有人对它们怀有疑问,比如不是......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
·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
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