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是什么?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是什么? 一、财产清查基本要求是什么?
  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一般来说,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因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损失,应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入账;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列入企业的“营业外支出”。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是什么?
  财产清查的结果,必须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严肃认真地给予处理。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和变质或超储、积压等问题,应认真核对数字,按规定的程序上报批准后再行处理;对于长期不清或有争执的债权、债务,也应核准数额上报,待批准后处理。其具体步骤如下:
  1、核准数字,查明原因。根据清查情况,编制全部清查结果的"实存账存对比表"(亦称"财产盈亏报告单"),对各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据实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对于债权债务在核对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应及时组织清理;对于超储积压物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2、调整账簿,做到账实相符。在核准数字,查明原因的基础上,根据"财产盈亏报告单"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账簿,使各项财产物资做到账实相符。在做好以上调整账簿工作后,即可将所编制的"财产盈亏报告单"和所撰写的文字说明,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
  3、经批准,进行账务处理。当有关领导部门对所呈报的财产清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后,应严格按批复意见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并追回由于责任者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
   三、如何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一般包括三个步骤:
   1、清查组
  财产清查前成立清查组,负责财产清查的组织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实施清查以前,合理安排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清查结束后,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由清查小组负责安排主要包括:会计部门提供的完整、正确会计记录,财产管理部门将各种手续办理齐全、将实物整理整齐,并准备有关的衡量器具及清查所需的登记表。
   3、进行清查
  清查人员按清查组的计划和要求,进行清查。在清查财产物资时,应有财产物资的保管员在场,并登记盘点表;清查现金,应有出纳人员在场,并登记现金盘点报告表;清查银行存款,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核对,并记录“未达账项登记表”,必要时还可以到银行查证;清查债权债务,可通过询证、函证进行核实,并登记“结算款项核对登记表”。
  综上所述,财产清查对于企业弄清自身资产负债情况非常有好处,财务部门可以通过全面清查、局部清查和不定期清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包括核准数据、查明原因,调整账簿,上报管理层进行账务处理等。通过财产清算,最终实现账实相符,以免在税务部门清查的时候带来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老人公正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老人公正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


·一、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以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以吗?签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自动离职的,在法律上并没有自动离职的说法。如果不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单位,就没......


·绝对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绝对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对于这些案件,只有被害人或者在被害人......


·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劳动合同怎么办?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


·犯集资诈骗可不可以减刑?
      集资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请公诉。法院对集资诈骗案件审理后,相关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然后就入狱服刑。......


·关于植物新品种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植物新品种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规定了公民享有各种权利,其中包括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个人或单位的智慧成......


·法定继承子女怎样分割财产
      法定继承子女怎样分割财产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


·一、交通事故逃逸后交强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逃逸后交强险赔偿吗?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应当赔偿。肇事逃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交强险条款里面没有就肇事逃逸不赔的免责条款。......


·关于借款案中借条法院如何管理?
      借款案中借条法院如何管理?借款案中借条是可以证据由法院管理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


·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甲方:乙方: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一、合同的标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