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发生了纠纷需要诉讼至法院,那么,针对这个纠纷由司法机构所作出的专业的鉴定就是司法鉴定。如果当事人一方认为该鉴定结果存在明显的漏洞,可以申请撤销司法鉴定结果。那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司法鉴定的撤销应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可以提供司法鉴定不合理的证明,如相关的鉴定人员没有鉴定资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没有依据等证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鉴定结论,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打架别人先动手我拿刀给他划到了怎么定性?
      打架别人先动手我拿刀给他划到了怎么定性?这个属于伤害案件,先去公安机关报案。首先要看伤情如何,轻微伤就是普通治安案件,轻伤以上可以上升为刑事案......


·企业动迁厂房补偿标准和动迁流程是什么?
      企业动迁厂房补偿标准和动迁流程是什么?只要您的企业是在国家的土地上的,一旦国家政府因为想要扩建道路或者整修市容就会将这个地方的土地给征用和动......


·对于家庭协议能算遗嘱吗?
      对于家庭协议能算遗嘱吗?家庭协议不是遗嘱,但在一定的程度上来说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通过各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也要看具体的......


·进行工伤治疗;
      进行工伤治疗;二、委托律师全程代理;三、申请工伤认定;四、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五、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六、进行工伤......


·设立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设立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


·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
      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很多人都会质疑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在我国早已出台了对于网络犯罪的相关刑法。如网络欺骗、黑客通过病毒损害他人利益的......


·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是什么一、借款条的定义:借款条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借了款项后,借款人以文字作为证明而......


·拘留时间抵坐牢时间吗?
      拘留时间抵坐牢时间吗?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中华人......


·暂予监外执行地点是哪里
      暂予监外执行地点是哪里?监外执行的执行地点是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


·监护不仅仅一种权利
      监护不仅仅一种权利,同样还是一种义务,一般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便是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就需要履行好自己的监督以及管理未成年人的职......


·行政不作为分类包括哪些?
      行政不作为分类包括哪些?行政不作为分类包括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未履行的状态。此定义主要有以下:首先,行政不作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